我最近正在进行加班工资的仲裁呢,因为我的工作能力比较突出,就经常的被公司要求加班,但是一直都不给我发放加班费,我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加班工资仲裁抗辩吗?
因用人单位克扣加班工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克扣加班工资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的,一般不予保护。加班工资保护时限为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劳动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的,加班工资保护时限为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向前计算一年。
2020-06-09 10:45:17 回复
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
2020-06-09 10:42:1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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