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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要申请劳动仲裁,了解下广州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程序有何规定

杨* 广西-崇左市 劳动仲裁咨询 2020.06.08 17:39:13 454人阅读

半个月以前我表弟在核对工资的时候,他却发现 自己没有加班费,所以他找到了公司的老板,但是老板却直接拒绝了,所以他打算劳动仲裁,想知道广州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程序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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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
(2)进行阶段。
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①、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③、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3)结束阶段。
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2020-09-30 04: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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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
3、立案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予以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庭前调解,开庭前劳动仲裁机构会征询双方有无调解结案的意愿。
5、开庭审理,若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劳动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案件。
6、裁决,劳动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作出裁决。
7、执行,若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仍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06-08 17:40:13 回复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1、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被申请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也可提出反请求。
2、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指定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应立即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3、仲裁庭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既可以决定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如果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
4、仲裁庭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书。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程序、效力与救济是撤销裁决中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它作为一项不折不扣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要有明确的撤销申请人和撤销相对人,服从有权撤销裁决的法院的管辖,按照法定期限申请撤销裁决和裁定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一方面对仲裁裁决本身产生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仲裁协议也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撤销裁决必须根据不同情形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一般来说,撤销裁决前法院应该考虑能否重新仲裁,撤销裁决后应该允许当事人对撤销裁决的裁定提起上诉,但也要作必要的限制。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效力与救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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