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黑河法律咨询 > 黑河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我把钱借人3年,借条没了,但有借款人的房

我把钱借人3年,借条没了,但有借款人的房

ask****424 黑龙江-黑河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5.30 18:16:29 472人阅读

我把钱借人3年,借条没了,但有借款人的房照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黑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黑河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无论如何你是要还钱的。既然你签字,你也知道不是你借钱,但你自愿作为借款人,那就得承担还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020-05-30 18:33:29 回复

您好,关于把借条打成欠条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
3、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新版的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人民不予支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先后之分,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
首先,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阳光易贷网贷专家释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其次。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即约定→补充约定→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推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交易习惯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借条3年后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指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意思就是,现在借条的有效期是多少,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贷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诉讼时效自明确表示不还款的次日起3年。
期间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诉讼时效暂停计算、重新起算,待中止、中断事由消除的,诉讼时效继续计算、重新起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1085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92524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