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般情况:工资≥3500,奖金单独计算,不扣除3500;
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合并,各算各。
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正常工资正常计税;
2.年终奖金单独计税;
3.年终奖金/12———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注:3500的免征额只能扣减一次,所以算出的结果不能再减3500,用商数直接对应表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特殊情况:工资<3500,奖金、工资合并计算,扣除3500。最后一个月的收入少于免征额(3500),但加上年终奖够了,这时候要合并计算。
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不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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