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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接受父亲赠予的房产,拒绝赠予女方,但

159****5605 湖北-荆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5.14 15:40:10 478人阅读

老公接受父亲赠予的房产,拒绝赠予女方,但曾经写过赠予女方的协议书,还签字化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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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016条

您好,通常情况下有如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但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况除外。您这边具体情况是什么呢?可以与我电话详谈

2020-05-14 17:1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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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13550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87206条

你好,盖了手印啦

2020-05-14 23:14:3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4370条

诉求是?

2020-05-14 20:4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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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27981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1042条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0-05-14 17:33:47 回复

一、放弃遗赠后不可以撤销。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始时即丧失受遗赠权,其所受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则不能撤回。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可以采取明示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者法院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作出。两个月期满的受遗赠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始时即丧失受遗赠权,其所受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须注意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则不能撤回。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什么条件下赠与人可以拒绝履行赠与义务依《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得违约、拒绝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请求返还赠与标的物。只有在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而后该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企业将要破产,难以生存,或者个人生活水平明显恶化,难以维持,等等,这时再让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本法作出本条规定,是从照顾赠与人,追求和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公平的考虑。

受赠与人是否已经明确占有赠与物,如果有的话,其占有赠与物的行为已经表示受赠人接受赠与。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遗赠内容是合法的,该遗赠有效力,除非有法定情形推翻该遗赠,比如内容违法,或是遗赠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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