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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走私香烟,在不超量不超涉案金额情况下

ask****993 广东-广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20.04.17 23:20:53 333人阅读

对于走私香烟,在不超量不超涉案金额情况下,会不会累积叠加,我一个朋友开店,去年买了走私烟2万多的烟被查到,前不久又买3万多的烟被抓到了,现在他在担心会不会涉案金额累加到了五万多会被判刑,现在就等烟草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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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40763条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已拘留是不能见家属的,只能委托律师这边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替他辩护,根据案件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免延误最佳时机。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2020-04-18 10:4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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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贩卖走私香烟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走私行为,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具体罚多少,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判处刑罚,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可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有本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税款,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
(三)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专门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2年内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拆毁。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0-10-01 08:41:43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6576条

之前是否已经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2020-04-18 08:18:14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6192条

之前是否已经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2020-04-20 14:08:54 回复

1、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属于情节严重的有以下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有以下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20000份或者期刊20000本或者图书1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20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60000份或者期刊60000本或者图书2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00张(盒)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1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3、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非法经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非法经营行为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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