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在一个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工作,前几天我姐姐在销售自己房地产的时候,房地产项目没有达标,我姐因项目未达标被公司给辞退了,孕妇业绩没达标能辞退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事由有明确的规定,符合规定的才可以。试用期内的员工业绩不达标,如果理解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非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业绩不达标,应理解为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情况下,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销售业绩不达标而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专业解答企业不能仅因销售业绩未达标而直接解雇员工。即使经特定情况推理判断后,仍需谨慎解除合同。业绩不佳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按《劳动法》,无法胜任指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法完成同岗位工作量。应先调岗或培训,再给机会。只有当这些措施无效时,企业方可考虑依法解除合同。
专业解答面对员工绩效考核不佳,用人单位可基于“不胜任工作”合理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赔偿金,根据在职时间计算。若公司拒绝赔偿,员工可提起劳动诉讼维权。此行动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未达到开除程度的员工依法终止劳资关系的行政手段。
专业解答若因未能达成预期业绩而导致解职,公司将给予您相应的赔偿。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那么公司便不能以这个原因来进行非依法解雇,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若是对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给赔偿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没有。若应聘者尚处在试用期阶段,同时公司已确立了明确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及劳动者亦签署过相应确认文件,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公司鉴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佳而决定以"无法胜任岗位需求"作为理由进行解约,那么并不存在向其支付补偿金的必要。若是对销售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有赔偿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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