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菏泽法律咨询 > 菏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咨询 > 传播刷单软件属于诈骗吗,我也是受害者?

传播刷单软件属于诈骗吗,我也是受害者?

ask****767 山东-菏泽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20.03.14 17:21:47 319人阅读

传播刷单软件属于诈骗吗,我也是受害者

其他人都在看:
菏泽律师 涉外专长律师 菏泽涉外专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聊城 咨询解答:10000条

你好,刷单是诈骗,以后要小心,留言咨询点采纳啊

2020-03-14 18:01:2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网络刷单诈骗”是指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你的这种情况属于网络刷单诈骗,请及时收集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并报警。扩展资料:刷单骗局:骗子往往会通过QQ、微信及网页推送发布高额佣金的兼职招聘信息,利用受害人爱贪小便宜、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以“小猫钓鱼”的方式引诱被害人落入骗局。 ?  在具体实施诈骗时,主要有两大套路:一种是以高薪为诱惑,受害人想要获得此工作,就需要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工号费等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第二种:就是引诱受害人垫钱反复刷单,从而让其在骗局中越陷越深。该套路初期,骗子可能会让受害人购买话费储值卡、游戏点卡等虚拟商品,此类商品都是自动确认收货,不可以申请退货和退款。扫描付款二维码或者点开网址链接,实际上都是将钱直接打进了骗子的账户。此外,骗子还会制作二维码、仿造网页,表面好像是在与商家直接转账或是在正规购物网站上提交订单购物,实际上是通过网页隐藏的嵌入代码将钱转移了。首笔任务完成后,贪婪的骗子并不会就此收手,佯装跟受害人确认返现的账号,不一会儿又说任务超时,系统卡单,需要重拍一次商品才能激活上次任务,返还佣金。骗子利用受害者想要收回本金佣金的急切心理,一再催促受害者多拍商品,让受害者来不及思考,从而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越来越高。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可向求职者收取保证金、工号费和预付费等任何费用,一旦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判定为骗局。

2020-11-23 10:37: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