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治安管理法律咨询 >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第26条第二款第四项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第26条第二款第四项么?

131****8897 新疆-乌鲁木齐 治安管理咨询 2020.02.25 07:56:43 359人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第26条第二款第四项么

其他人都在看:
乌鲁木齐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乌鲁木齐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第二款
第一项是关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在行为不是很严重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应当受到什么样处罚”的规定,此种情况下,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0-02-25 08:20:4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