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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做

更新时间: 2019-12-3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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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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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赔偿方式有三种:协商、诉讼、调解。

    1.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

    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3.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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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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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萧律师

卫萧律师

湖北罡泽律师事务所

卫萧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该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接触过大量的婚姻、交通医疗、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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