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婚姻家庭律师语音解答 > 律师语音解答 > 试用期要交社保吗

试用期要交社保吗

更新时间: 2018-10-15 15:59:38
00:00 1′18″

律师语音内容:

要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1′47″

    试用期辞职社保怎么办

    胡叶凤律师 咨询我

    无论是转正后后辞职还是试用期辞职,公司都要为员工办理保险减员,并协助离职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首先你可以去社会保障机构,查询公司是否为你开办了社保并缴纳了保费、缴到时候、是否已经停保、何时停保等信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月是不能停保的,要等到下一个月才能停保,所以工作单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要继续缴多一个月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如果你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了,原工作单位多支付的那个月的社保费用可以由新的工作单位直接偿付给原工作单位,也可以由你先偿还给原工作单位,然后由新的工作单位再偿还给你。当然,这都是属于工作单位支付的那部分,个人部分还是要你自己支付。你可以先同新、旧工作单位沟通后,再确定用哪一种方式处理。

    如果,你从原单位辞职,没找到新单位之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或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根据武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你如果停交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将为你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中断,将从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这就要你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展开
    收听量:935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试用期交社保吗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试用期期间员工需要交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试用期被视为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保权益。具体的缴纳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通常也适用于试用期。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费用,比例根据当地规定确定。建议员工在就业前与雇主明确社保缴纳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若是对试用期交社保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
  • 试用期会交社保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工作满三十日后,单位需进行社保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员工个人应缴部分,该部分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此举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员工权益的保障。

    ......
  • 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即使是在试用期也是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因为社保是国家给劳动人民的一个生活和医疗的保障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保险。所以也就是说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是违法的行为。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可公司说过了试用期才给买社保,请问试用期不买社保合法吗

    试用期也需要给员工上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

  • 试用期内要购买社保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期限中的一部分。由此可知,《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1、试用期期限过长。试用期期限并非可长可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且在其规定的试用期内却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外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2、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4、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试用期内;二是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是有一定条件的,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出资进行培训或违反竟业限制的约定,才有违约金。

  •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吗?我工作了三个月还是试用期,可公司说过了试用期才会交社保

    三个月试用期的不可以。国家社保暂行条例中有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需给员工买社保,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话,可以转正后再买。但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必须在一个月内买社保。否则就是违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解答律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