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6″

    混合担保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混合担保是指,担保人不但以人来担保,而且还额外通过物作为担保,如果对物的担保及人的担保的债权实现顺序有约定,应当遵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才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如果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则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先就物的担保抑或是人的担保实现债权。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收听量:324 2018-05-12
  • 1′35″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很多人在申请抵押贷款的时候,都希望额度高一些,不然想再用钱的时候,又要再次与银行申请贷款,其实抵押贷款额度最高就是抵押物评估价的七到八成左右。

    简单来说,比如房子值100万,抵押给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期限里,你可以这个月贷款10万,下个月再贷款20万,只要在这个最高额100万的额度范围内都是可以随时申请贷款的,不过银行这种最高额抵押有年限限制,一般最长就是两年。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最高额抵押是连续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连续申请贷款,但是一般抵押就只能申请一次;二是,最高额抵押的数量不是确定的,因为你在连续申请贷款,有可能这个月有一笔,下个月又有一笔,但一般抵押的话数量就是确定的,都为一笔固定数额。

    收听量:320 2018-05-12
  • 38″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即除斥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收听量:314 2018-05-16
  • 1′5″

    期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1.首先我们敢肯定的一点是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既然房子已经有资格出售了,那么办理抵押贷款就不是问题了。

    2. 然而并不是随便办理的,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首先你要找一件银行咨询办理期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

    3. 一般会有年龄的限制,不能超过65岁,还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来证明的你的还款能力。

    4. 如果房屋有共同所有人,还需要共同所有人的同意,需要签字,并由共同所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同时要需要提供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还有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6. 如果是期房抵押贷款的话抵押人必须是期房的预购人,也就是在预售合同上面签字的购买房子的人。


    收听量:313 2018-05-21
  • 1′58″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

    根据《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因此,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否则,应推定双方同意就各种商品交易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收听量:311 2018-05-22
  • 1′13″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收听量:305 2018-05-16
  • 2′35″

    期房抵押贷款手续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期房抵押登记如何操作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

    开发商按规定必须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上登记的楼房坐落号应为局产权产籍科现场测绘并统一编制的楼房确权号。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期房买卖双方签约时,应使用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由预售方持预售合同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申请登记,经审查加盖登记专章,准予登记后生效,副本一份由市房管局备案。

    三、办理贷款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及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三方须持已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明、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给贷款银行。凡已办理抵押登记备案而贷款抵押关系未终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并通知贷款银行、抵押人。

    四、提交证件:

    1.申请2 .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3 .贷款合同4 .抵押合同5 .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6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五、办案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证件、资料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2 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六、收费标准:按产权登记费60% 收取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304 2018-05-17
  • 39″

    借贷担保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该司法解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收听量:304 2018-05-16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