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2″

    法律关系主体是什么

    黄真树律师律师

    黄真树律师律师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收听量:713 2018-06-13
  • 41″

    哪些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凡有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收听量:707 2018-09-26
  • 2′59″

    经济诉讼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

    经济诉讼,也称经济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经济纠纷并做出裁判的诉讼活动。经济诉讼主要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此,其诉讼活动主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其基本制度包括:

    一、合议制度

    合议制,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与合议制相对应的是独任制,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二、回避制

    回避制,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遇到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三、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经济案件,除合议厅评议外,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依法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只局限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是指一个经济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

    收听量:707 2018-06-04
  • 3′13″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合同诉讼管辖的法院。要分两种情况来确定,

    第一,首先确定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就是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的哪一级法院审理,也就是说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还是省一级的高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这几种级别首先确定。怎么确定级别呢?那就是根据它的案件的大小,影响的大小以及标的额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对各个省的高院的级别管辖和本院的管辖都有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而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院,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级法院管辖,一审合同纠纷案件都有规定,按这个规定来区分执行。除此之外,就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个确定级别管辖。

    第二,级别管辖确定以后就要确定地域管辖。所谓地域管辖,就是级别法院确定了是哪一个级别的法院来管辖以后,那么确定找哪一个地方的这一级的法院来管辖,这就叫地域管辖。根据合同纠纷,合同确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就是看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这两个标准来确定地域管辖的法院,就是被告是自然人的,他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地,如果是法人的,他的住所地或者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来确定地域管辖法院。还有一个确定地域管辖的法院,就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看这个合同在哪里履行的,也可以在履行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提起诉讼。

    收听量:706 2018-08-07
  • 18″

    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原告起诉后需要缴纳诉讼费,可以到上诉指定的银行去缴纳,是有转账凭证的,凭打款凭证交给法院即可。或者是直接去法院缴纳也可以。

    收听量:705 2018-05-31
  • 30″

    有案底的人不让改名字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有案底的人可以改名字。根据《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收听量:703 2018-06-13
  • 1′17″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大陆法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本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偾务

    收听量:699 2018-06-04
  • 23″

    侵权赔偿起诉书

    黄真树律师律师

    黄真树律师律师

    按正常的民事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递交哪个法院、具状人姓名和日期就可以,诉讼请求部分可以附上一份计算清单

    收听量:696 2018-06-13
诉讼仲裁语音解答排行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