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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24″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等。

    此外,最高院颁布的相关意见指出,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听量:546 2018-09-01
  • 2′57″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张春文律师

    张春文律师

        根据我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    

    一、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     首先,作为被收养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5、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其次,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   

      2、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   由于收养关系主体的多样性,《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养条件,也作了相应的特殊规定,包括: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条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以上内容即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

    收听量:407 2018-08-20
  • 1′7″

    离婚赡养费

    白雪律师团队

    白雪律师团队

    一个孩子的抚养费为未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多子女最多不超过50%。首先我们来看看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三者的区别:

    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供养的费用。

    扶养费: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给予供养的费用。

    赡养费:成年子女对年迈父母的赡养的费用。

    夫妻扶养费标准:主要应当考量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方是否属于生活确实困哪的情况?另一方是否有支付能力?

    老人赡养费给付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收听量:307 2018-05-04
  • 1′23″

    收养孩子的条件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收养小孩即领养小孩,依据我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听量:304 2018-05-10
  • 3′25″

    领养孩子的条件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小孩领养条件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为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五、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九、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十、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变更监护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听量:303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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