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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1″

    合同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有多久

    张金凤律师

    张金凤律师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收听量:564 2018-04-24
  • 1′18″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依据什么法律法规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属于租赁合同纠纷这一大类,因此,审理建筑租赁合同纠纷依据一般依据的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其《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司法解释(一)、(二)中有关租赁合同的部分规定,一般就租赁期限,租赁方式、非法转租、租赁物维修、租赁物使用,租赁物返还、租赁物延期使用等有关规定多方审理。此外《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具体规定。比如:“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收听量:562 2018-09-12
  • 2′6″

    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买卖合同纠纷约定管辖的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那么,上述地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原约定的地点,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这里的其他方式应包括双方实际已交付和接收地点,即以实际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而确定管辖。

    3、当事人在合同中虽有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4、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否实际履行或交货,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收听量:557 2018-06-29
  • 1′13″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收听量:551 2018-09-13
  • 1′8″

    解除合同补偿金要算年终奖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离职前12个月已领取年终奖,则该年终奖应当分摊到过往12个月。

    收听量:550 2018-09-12
  • 1′17″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多久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我们知道有些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这个撤销事由撤销的期限的一定期限过后,撤销权就要消灭。

    那么这个撤销的期限是多久。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55条规定,陈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这两种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收听量:545 2018-09-01
  • 27″

    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李海涛律师

    李海涛律师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收听量:545 2018-05-26
  • 1′18″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

    一: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二: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收听量:544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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