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专利的赔偿计算方式是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而进行计算、两者就是根据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再者也可以根据专利的许可费的倍数来进行确定赔偿的数额。
......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侵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明确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
这样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能正确认定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也有利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具体分析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后果。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笔者认为应以“过错”为前提,专利权人只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即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举证证明其主观不具有过错成立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停止侵权的实体责任;关于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销售者应依法律、法规、规章或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等,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是对于已被告知其所销售的系侵权产品仍继续销 售的,应当承担故意侵权责任,不能免于损害赔偿。
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对于专利权人仅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损失赔偿额,直接援引定额赔偿进行索赔时,原则上只应当判令停止侵权,而不支持其损失赔偿的请求。这不仅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有利于公平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细化定额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可参考因素
1.定额赔偿适用条件应细化为:
(1)原告的损失确属于难以确定,如:专利产品仅是专利权人众多的产品之一,专利权人尚没有进行专利产品的开发;
(2)被告的获益也难以确定,如:不知道被告具体的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平均销售价格;平均的产品成本等;
(3)专利权人尚未就专利权进行转让等,无 法计算出具体的损失,亦难以依转让费的倍数确定具体的赔偿款。
2.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参考因素应包括:
(1)被侵犯的专利权的创造性,专利权人开发专利的投入等;
(2)被侵权的专利权的经济生命周期,市 场价值;
(3)侵权人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短、涉及的范围、侵权行为的手段、侵权情节的恶劣程度、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严重;
(4)侵权人的侵权获 益;
(5)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态度,侵权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等;
(6)侵权是否给专利权人专利产品的商誉造成损失等;
(7)权利人在进行侵 权诉讼中的合法支出是否合理,合理支出应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差旅费和报酬,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出的费用,必要的鉴定费、咨询费、 公证费、证据保全费和证据材料的制作、邮寄费用等。
法定专利损害定额赔偿标准应当细化、量化
1.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的后果特别恶劣的,赔偿额应定为50万元,甚至可以依公平原则超过50万元。
2.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的,赔偿额应定为30~50万元。
3.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额应酌定为10万元~30万元。
4.一般侵权,赔偿额应限定为10万元以下。
5.一般侵权,情节轻微,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侵权影响的,赔偿额应酌定为5000~1万元。
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不适用判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侵权中采用的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这是由于外观设计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内容不同决定。
等同原则是判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诉讼中常会遇到的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原则。因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和由必要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与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对比,作车判断,运用等同原则时,不仅要看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还要看其功能、作用、目的、效果。而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与此不同,只对比侵权物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即可,与等同原则的运用并不相关。禁止反悔原则是等同原则之下的一个侵权判定原则,既然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不能使用等同原则,当然,也不应当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六、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对相同与相近似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比判断侵权产品与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比较容易。一旦相同,认定侵权也无可争议。但现实生活中,侵权产品往往要改头换面,很少完全照搬照抄,如产品的形状、大小发生变化,图案有所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断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近似。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权判断时,相似应当被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一)判定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若是,则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首先应该注意,相同或相近似是判定外观设计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而外观设计授权及无效审查的标准是不相同和相近似,这两个标准是同一尺度从相反方向所作的表述,但是,这种不同的表述有重要意义,即在两种情况下,执法者观察思考问题的着眼点正好相反。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二)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三)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及性能,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方法一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方法二
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1.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相同,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
2.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相同,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似;
3.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类似,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
4.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类似,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近似。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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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看外观设计专利的图案
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官方网站,进入专利检索栏目,然后输入外观设计专利号,即可检索到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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