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婚姻家庭律师语音解答 > 家事纠纷律师语音解答 > 证件丢失证明怎么写

证件丢失证明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20-01-03 10:59:00
律师语音内容:

五个要素:1、挂失主体名称;2、丢失时间;3、丢失原因;4、丢失的物品;5、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标题根据遗失证件的不同,需要明确写清楚是什么东西的遗失证明。之后在正文中,需要写清楚完整的公司名字或个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将什么东西遗失,以及证件名称一定要按照证件本身的名称、编号、一切具有公信力的表述一字不落的写出来。再协商声明丢失的证件作废,以免他人捡到做不正当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