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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如何罚金缴纳

更新时间: 2019-12-24 11:24:49
律师语音内容: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二审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当事人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去交,银行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罚金就可以。通常罚金刑一次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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