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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3-17 15: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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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1条规定: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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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

    1.出租方拒不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房屋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5.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款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6.一房多租无法实际履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可抗力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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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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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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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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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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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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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张海啸,男,温州市龙湾区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工作期间办理了百余起刑事、民事案件,曾参与办理龙湾区担保巨头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二审改判撤销集资诈骗罪;办理王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污染环境案,获得公安撤案结果;办理李某、杨某寻衅滋事案,王某某盗窃案,张某某医药公司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获得检察院不起诉结果;办理管某某拒执罪仅单处罚金;办理赵某某赌博案(4次赌博处罚记录)、徐某盗窃案、徐某某非法经营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汪某某污染环境案、涂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多起案件,获得缓刑结果;代理章某债权转让纠纷案、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余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曹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张某离婚纠纷案、项某某、黄某某借贷宝案等,均获得当事人满意的判决结果。办案思维缜密、逻辑性强,认真、负责,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索赔、离婚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另外,对于法律文书、合同起草审查相关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秉承“诚信为本,业精于勤”的宗旨,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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