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证明
更新时间: 2021-04-20 11:10:14
律师语音内容: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即: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通常情况下对事实婚姻进行证明的需要收集有关的材料才可以,并且我国现在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通常都认定为非婚同居。此种关系会产生很多的法律纠纷,因此建议各位男女一定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才是对自己利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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