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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 2021-04-17 13: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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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人在物权受到侵害时享有的一项请求权,指当物权的完满状态受到侵害时,物权人为保护自己的物权而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就物权的性质而言,其具有绝对性,排除了相对人对物的任何形式的干扰和侵害,除非得到物权人的许可否则任何人都不得对物行使权力,也就是说,相对人负有不作为的义务;如果相对人违反了这种义务,随之而来的就产生了新的义务,这种新的义务的性质已不同于原来的义务,而是一种侵权责任。因此,物权请求权属于救济权范畴,尽管它是物权的内在要求,但也只有在物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才能行使。物权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妨碍排除,根据不同的妨碍状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物权人对于他人非法占有或侵夺物的行为,有权请求义务人返还原物;物权人对于物被他人以其它方式非法侵害的行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另外一种情况是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此种请求权虽非因他人侵害所造成,但物权的完整性受到破坏,应属物权请求权的范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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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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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在请求权中,也不是一切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只有债权请求权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以及人格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将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局限于债权请求权,对于促使权利人行使债权,促进和推动交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将一般的权利排除在诉讼时效的约束之外,把债权请求权之外的请求权排除在诉讼时效的约束之外,可以使物权受到侵害之后,其依据侵权责任法取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旦依据诉讼时效而遭受抗辩之后,还能够依据物权请求权主张保护权利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权利,遏制或者减少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净化社会空气,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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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

青年先进律师,业务精湛,理论功底深厚且有较强的诉讼、仲裁经验,涉及民事、经济、刑事等不同领域,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在许多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过良好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持久、稳定的高端客户群,能够及时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的新立法动态,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为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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