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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纠纷律师回复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房主同意到场吗
解析: 在房屋所有权并非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只需取得三分之二左右的按份共有份额人的认同,抑或是全体产权人的一致批准便可在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房产证)中添加新业主的姓名。 然而,如存在另行约定的情形则须依照约定执行。 凡年满十八周岁且未患有精神疾病者,对于其名下的物业具有充分的自主处置权利。 此外,新增房屋产权人姓名于房产证时无需征询他人意见。 详细而言,在没有抵押的房产证中添加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姓名,需前往房屋交易中心,携带结婚证明、身份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副本及相关申请所需文件。 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实施。 对于已经设定了抵押债权的房产证来讲,为增添新业主姓名需要先完成抵押条款变更程序,之后的各项操作流程与无抵押房产证相同。 办理此类业务所需缴纳的费用包括手续费以及根据公积金缴纳情况额外增加的100元费用,若采取组合贷款方式,还需额外支付200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无故占有房屋法律规定是什么
解析: 侵犯他人房产的行为,若是违背了居住者的意愿或在没有合法授权的前提下,进入个人宅邸,或是在已经被明确告知需离去却仍旧拒绝离开时,便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这种罪行表现为既未获得居住者中的任何一员的允许,也没有正当的法律依据进行进入,给居住者本人的平静生活带来干扰甚至威胁,或者对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形成潜在风险,若有上述情况出现,那么该行为便具备了刑事犯罪的特征,根据实际产生的不良影响,其违法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 同时,如果侵入他人房产的行为导致了财产上的损失,违法者亦将面临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公积金停交多久可以全部取出
解析: 在停止缴纳公积金之后,只要满足相关规定条件,即可随时进行提取操作。 这其中并不存在对停止缴纳期限的硬性要求。 如无住房者需负担租金;与所在单位结束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超过六个月或者连续二十四个月未缴纳公积金并且账户状态为封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购买、建设、翻新、大规模整修自有住房或还款等自身住宅按揭贷款利息。 凡具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皆有资格申请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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