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回复
工程遭受损害赔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工程遭受损害赔偿标准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如工程材料毁坏、设备损坏等,后者涵盖工期延误额外费用、预期收益损失等。 确定赔偿数额时,有合同约定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定额规定,也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损失。此外,要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双方都有过错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损害赔偿相关条款,减少后续纠纷。 2.工程进行中,做好各项记录,为可能的赔偿提供依据。 3.出现损害后,及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损失,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工程索赔的范围具体包括什么
工程索赔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不利自然条件、工程变更等多方面。承包商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索赔。 1.不利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方面,施工遇地下障碍物、地质条件不符等,承包商可索赔工期和费用。解决措施是施工前做好详细勘察,出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与业主沟通。 2.工程变更包括设计、施工顺序变更等,业主需补偿费用并顺延工期。建议变更时双方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责任。 3.工期延期若因业主原因,承包商可索赔工期和费用。业主应合理安排进度,避免不必要延误。 4.加速施工时,承包商可索赔增加的费用。业主提出加速要求应给予合理补偿。 5.业主违约未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索赔应付款、利息及损失。业主应严格按合同付款。 6.不可抗力部分情况承包商可索赔工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损失分担方式。...
确定工程合同专属管辖的方式是什么
(一)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标注建设工程的具体所在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地址表述不清导致管辖争议。 (二)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直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要向其他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三)合同双方不要在合同中约定与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不同的管辖法院,因为这种协议管辖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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