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换证不能选择原来的发证地吗
解析: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更新问题,依据现行法规规定,驾驶员并无需返回原发放证书的地区进行换新,而是可以选择在常驻地点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此类操作。
在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之际,所需携带的资料应包括如下三项: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现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关的身体状况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证是具有时效性的证件,若在到期后未能及时办理更换手续,可能会导致驾驶证失效,无法使用。
若在驾驶证有效期届满一年内仍然无暇办理更新手续,则可能需付出额外成本,重新参加驾照考试以获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合法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设定为六年、十年及长期不等。
旨在激励驾驶员在六年有效期内的每一个计分周期内,确保每一分数周期都不曾记满12分之多,从而换发更为长久(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十年的有效期内,同样要求每个计分周期之内无记满12分情况发生,才能顺利升级为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