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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就共同财产中贵重的财物,一方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如出售,则必须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要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要是对方有足够充分的利益相信,处分行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行为,而自己也是善意购买同时支付了合理对价,也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886次阅读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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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可以考虑适当照顾女方权益。如果有过错方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会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
21861次阅读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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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929次阅读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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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典》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模式,因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财产分割需要结合离婚案件的详细案情才能相对准确分析。
2886次阅读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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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981次阅读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