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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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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8106人看过
导读:法院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法院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司法局执行。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其可以不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

法院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怎么办?

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很大可能会判缓刑,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一些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缓刑执行,只要其遵守缓刑规定,在缓刑结束后就免于坐牢。被判缓刑的人员要到社区的司法局报到,其没有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如果不在其辖区,法院可以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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