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1259人看过
导读:正常情况之下,依据我国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效力待定分为四种情形:签合同的人没有行为能力、签合同的人行为能力是限制的、违反代理权的相关规定而签订的合同、违反财产处分权相关规定而签订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这四种:

(1)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

如果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在法定的年龄上面或者签合同人的智力上面没有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法律效力应该要待定的,因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签订一些比较细小的生活琐碎方面的合同,对于其他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要请代理人来进行签订。

(2)第二种就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签订的合同。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签定合同的人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因为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有具体解释道,关于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以自己的年龄或者智力以及其他的情况所相适应的合同才能生效,对于那些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是法定代理人来经过认证。

(3)第三种的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是没有代理权的,但是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订合同,或者是签合同的人的代理权是没有那么广泛的,而超越了相应的代理权之外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签合同的人原本的代理权已经过了法律时效了还要继续以代理权人的名义来进行签订合同。对于签合同的人没有代理权,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定合同的情况,我国的《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这样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只有在没有代理权的人向有代理权的人进行追认,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同意追认了合同才能产生效力,如果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则认为是不同意追认,合同可以被撤销。对于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我国的《合同法》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有代理权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在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内,而超过了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

(4)第四种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没有权利对他人的财产作出处理,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签订合同

没有权力去处理他人的财产,但是以自己私人的名义去对他的财产进行处理,这样的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签订相关的合同之后,没有权利去处理他人财产的人没有追认得到处分权的话,那么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订合同之后经过追认得到的处分权,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效力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