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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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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481人看过
导读: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

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赔偿通常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并且对无过错方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夫妻,不管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会很关心离婚赔偿数额。离婚赔偿一般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部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二、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赔偿

1、怀孕期间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 婚。女方提出 离 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房产你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分割。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 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怀孕(或称妊娠、有身),是指哺乳类雌性(包括人类)在体内有一个或多个胎儿或胚胎。人类的妊娠是哺乳动物中研究的最详细的。

怀孕期间在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不可以离婚的,但是其中一方出现了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时候也是可以离婚的。赔偿方面是并不是统一的标准,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并且对财产分割方面我们还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分割,肯定女方会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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