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689人看过
导读: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一、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二、哪些情况算重大立功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狱可给予重大立功奖励: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不管是自动投案还是立功,都有可能会减轻或从轻处罚,这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十分的重要。由此可见在对刑事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对自动投案和立功的认定其实都是具有实际意义的。毕竟在有自动投案行为的时候,可以看出其实犯罪分子已经有了认罪、悔罪的表现,那么适当的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就是很有必要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