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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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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6253人看过
导读:在缓刑期间出国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经过缓刑考察机关的批准以后才可以。只不过,因为出国的话肯定是需要办理护照的,签证官是否会给在缓刑执行期间的这些人员签证也就不一定了。缓刑期间的个人生活只是相对的受到限制,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执行缓刑,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

一、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

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没有经过考察机关的同意就私自出国的话,这已经违反了缓刑考验期的规定,这就有可能随时随地被收回缓刑的判决。缓刑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法庭是给予了当事人曾经悔过机会的,在此期间,被判缓刑在法律上仍然代表着是属于罪犯,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整件事情才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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