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租房买卖是否可以?
时间:2024-02-19 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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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重庆公租房可以购买但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给个人。租住五年之后可以买,但是买了只能拥有居住权,可以世代居住,想卖只能卖给政府,所以说这种房子,买回来之后也是没有任何升值空间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到当地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
政府允许公租房买卖吗?
重庆的公租房在住满5年后,是可以购买的。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内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除了买卖的政策之外,公租房买卖的类型也有所不同,我们可以选择购买全部产权,也可以选择购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 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除了上述咱们的介绍之外,不少城市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若是想了解相关信息,可咨询有关部门了解详情。
二、重庆申请公租房的程序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内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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