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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温补贴标准金额多少?

时间:2024-02-21 06:00:54 浏览:406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年6-10月,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折算情形例如:未能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等情况。
佛山高温补贴标准金额多少?

一、佛山高温补贴标准金额多少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年6-10月,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折算情形例如:未能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等情况。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

第一种: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第二种: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费是强制性的

2012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于7月4日发布。

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规定高温补贴强制执行

新办法还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而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今后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将支付相应的违法成本。

高温天气从什么时候开始

高温天气一般从七月中旬开始,到八月中旬左右结束。

到了5-6月份就已经很明显的热了。最热的一段时间是7月中旬到8月中旬,因为这期间是三伏天。最热的节气的话,大暑节气,是一年之中最热的节气。到6-8月北方降水偏多,南方长江中下游梅雨季节短暂,高温少雨,高温天持续久,大概20-30天左右,但很少有40度以上极端天气。

三伏天应该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入伏后,地表湿度变大,每天吸收的热量多,散发的热量少,地表层的热量累积下来,所以一天比一天热,进入三伏,地面积累热量达到最高峰,天气就最热。另外,夏季雨水多,空气湿度大,水的热容量比干空气要大得多,这也是天气闷热的重要原因。七八月份副热带高压加强,在副高的控制下,高压内部的下沉气流,使天气晴朗少云,有利于阳光照射,地面辐射增温,天气就更热。

以上可以得知,佛山高温补贴标准金额是在一个人一个月15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标准为每年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但是获得高温补贴的标准要求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没有将作业场所的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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