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不服指定监护人起诉状是什么

不服指定监护人起诉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746人看过
导读:不服指定监护人起诉状是指进行有关的法律处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者痴呆老年人,需要有监护人的监护,如果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居委、村委进行指定,如果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服指定监护人起诉状是什么

不服指定监护人起诉状是什么

一、指定监护人起诉状

诉讼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

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慢慢地长大,×××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监护权,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监护人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二、指定监护人适用条件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较多的是前一顺序的人不愿意担任,推给后一顺序的人,后一顺序的人也不愿意担任,或同一顺序人之间相互推诿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不服指定的监护人,当事人可以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但是对于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还是需要自己进行相关的了解,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较为复杂的,因此自己应该多加注意。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