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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营养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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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5684人看过
导读:孕妇离婚营养费标准根本就没有规定,男方也无需赔偿。在女方怀孕期间,如果是孕妇自己主动提出来的要离婚,其实也无权要求男方就必须支付营养费,而男方提出来的离婚,法院一般根本就不会支持的,因为民法典当中在女方妊娠和怀孕期间都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

孕妇离婚营养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孕妇离婚营养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离婚案件中不存在营养费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二、孕期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因此,孕妇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那么除非法院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妻子怀孕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如果是由怀孕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孕妇离婚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都有了简单的解读。总之,夫妻在一起过日子,磕磕绊绊是难免的。尤其是妻子怀孕的时候,更应该是夫妻庆祝的时候,应当尽量避免在怀孕期间离婚,这样毕竟也不利于未来子女的成长。当然,如果孕妇不得不离婚,不妨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既然离婚已在所难免,那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则是最重要的事情。

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孕妇可以获得营养费的几乎都是双方私下里协商的,在正常情况下,非要要求赔偿营养费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如果男方愿意给已经怀孕的女方支付一定的营养费,但是在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明确的指出孕妇怀孕期间的营养费标准是多少的,因为在离婚官司当中没有营养费这个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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