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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买卖协议后被别人保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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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0763人看过
导读: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暂时查封”,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也就是说签房屋买卖协议后被别人保全是合法的,人民法院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签房屋买卖协议后被别人保全合法吗

房屋被保全的的九种情况是:

1、诉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

3、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

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

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8、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

9、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

房子保全,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暂时查封”,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也是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如果进行买卖的房屋有争议,或者交易涉及到违法行为的等几种情况,他人可以在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申请保全的,买房子时一定要谨慎,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一定要紧盯流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可以多关注些房屋买卖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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