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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能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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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824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对彼此劳务关系的确立,同时也是对个人权益的保障,因此签订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能解除吗?答案是不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单位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具体请看下文。

劳动合同到期后能解除吗?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吗?不会。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工作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因为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要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风险的。

如果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

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

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符合解除的条件时,即使合同到期依然可以解除合同。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只能说其终止而不能说解除,一般来说终止的情况包括合同到期或者公司倒闭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者享受养老保险,如果只是到期劳动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必须赔偿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一般为一个人的工资。更多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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