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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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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9227人看过
导读:公事公办这是我们在社会中要有的一种基本的常识,很多人就败在了人情往来和面子上才忽略了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比如在商品买卖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买卖合同,当然一般买卖合同也会约定期限的,然而有人却认为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但是在这里小编就告诉大家的,就是任何的合同没有到期自动解除的这种规定。
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事公办这是我们在社会中要有的一种基本的常识,很多人就败在了人情往来和面子上才忽略了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比如在商品买卖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买卖合同,当然一般买卖合同也会约定期限的,然而有人却认为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但是在这里小编就告诉大家的,就是任何的合同没有到期自动解除的这种规定。

一、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自动解除一说,除非有约定。需要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

二、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在文章的最后,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这种想法完全就是错误的,我们先不要说,在合同到期后买卖双方是否都真正如约完成了自己的相关义务,就算是要解除也要按照正常的解除合同的手续进行,除非在买卖合同当中规定的是到期自动解除的话就受法律保护了,而有些买卖合同虽然到期了,但甲方或者乙方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也就不可能会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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