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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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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4093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相应的补偿金。就在许多高危行业的工作者总会不可避免在工作中受伤,而且伤势后果各有不同。在相关规定中的补偿金额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就在工伤被鉴定为第九等级时,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相应的补偿金。就在许多高危行业的工作者总会不可避免在工作中受伤,而且伤势后果各有不同。在相关规定中的补偿金额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就在工伤被鉴定为第九等级时,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三、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四、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 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 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的判定应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解决。由于受伤的不可预见性,工伤九级的补偿标准应视情况而定。在被认定为九级工伤死亡时,补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相关抚恤金;同时在九级工伤后下落不明者补偿金额只受限于事故发生的三个月的工资补偿,其他情况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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