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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节假日三薪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2-27 13:05:56 浏览:6031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就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节假日三薪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单位或者公司里最苦恼的就是加班了,在《劳动法》里面都是规定了有休假的日期,再加上到了过节的时候都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放假的,那如果单位在假日期间叫我们加班,那工资应怎么算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节假日三薪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节假日三薪的规定是什么?

就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规定在《劳动法》的第44条,如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局规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三薪单位拒绝不发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节假日的三倍工资,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可以就该纠纷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天数?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节假日三薪的规定是什么?三薪的规定就是三倍的加班工资,如果老板让你在周末或者是节假日的时候加班你就有权力要这三们的薪水,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去要回你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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