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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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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2934人看过
导读:各国立法均将“提起诉讼”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其他包括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针对民事纠纷来说,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诉讼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同时也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如果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就要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而我国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中止制度,那其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不管是诉讼时效的中断还是中止,其实都是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的,否则一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自然再向法院起诉,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结合最新法律的规定,如今我国的诉讼时效已经延长到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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