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领取地准生证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3-02 1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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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结婚证和准生证其实不一定要在一起办理,准生证只要去各自户籍所在地办理初婚未生育的证明,然后在准备生产的地方办理即可。办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现在有很多人是同居的关系,并没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证,虽然同居关系是男女双方的选择,但是如果符合结婚的条件最好也去领取一下结婚证书,这样对双方的权利也是一种保障,关于结婚证领取地准生证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结婚证领取地准生证是怎么规定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如果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且想要这个孩子的话。先去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很简单,带上双方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带上本人那一叶原件,单位户主那一叶复印一下就行)和身份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登记一下即可。如果有婚前检查也要去,现在婚检都是免费的了。而且,不存在怀孕要罚款之类的事情(没有法律根据),而且婚检也没有B超这个项目,别担心。 办理好了结婚证,就去办理准生证(学名: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每个地方规定稍微有些不一样,一般城市都是怀孕3个月附近办理,因为3个月内孕妇流产的风险比较高,太早办理反而不利于管理。需要证件: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婚育证明 照片 孕妇保健手册(怀孕3个月附近医院建立的),先去社区居委会管技术的干部那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
如果是农村,对应就是村里和乡镇二级机构。
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不会影响到工作和单位的什么评定之类。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存档证明、结婚证原件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
综上所述,关于结婚证领取地准生证是怎么规定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准生证的办理是生孩子之前必经的程序,但是有很多人因为同居没有去领取结婚证书,在结婚之前却未婚先孕了,这时候为了更好的保障孩子的权利最好办理一下准生证书,结婚证书也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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