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

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5925人看过
导读: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其他原因起诉离婚。准备起诉状,准备证据目录,证据如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身份信息、财产清单等

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

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来说,离婚真的可以说太多了,因为现在的人做事冲动,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从而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离婚也包括两种,一种协议离婚,一种起诉离婚,那就来了解一下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起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诉讼状,需要提交两份,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提交财产的证据,如果有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起诉离婚什么原因、需要带什么资料?还是需要到当地的法院去了解清楚,需要办那些相关的手续,起诉离婚最重要的还是需要证据,有了相对的证据才能有胜诉的把握,所以,如果两个人真的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最好是协议离婚,必定起诉离婚真的是费钱也费时间。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