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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4-02-23 19:14:27 浏览:634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7天内进行备案,之后在60天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手续。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有什么要求?

失业金的领取并不只是要求劳动者已经失业了,此时除了对失业的原因有限制外,同时也还有其他方面的条件规定。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失业的情况下如果想要领取到这个失业金,则就必须要先满足规定要求才行。那么领取失业金有什么要求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领取失业金有什么要求

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保险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用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以后的基本生活的,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要怎么领取失业保险呢?无期限合同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就领取失业金的要求来看,其实对所有的劳动者都是一视同仁的,并不会因为某个劳动者缴纳了很多年的失业保险费,那么就会放宽领取的要求。而要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话,最高也只能领取24个月,实际的领取数额和期限,还要结合具体缴费的年限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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