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4-02-29 04:32:40 浏览:693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1、大城市l.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属于公共资源,当其被征收利用时就需要加以一定的税费征收已保护土地的利用价值。不同区域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对于土地使用的税收也有着不同的税率规定。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吧。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深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该问题主要从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出发。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税税率主要从土地的使用情况为依据,实行差别幅度税额。除此之外,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在税率标准上一般高于其他二三线城市。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住房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