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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单位却签派遣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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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376人看过
导读:再签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和单位无关属于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后单位却签派遣合同,合法吗?

现在一般员工和企业签订的都是有期限的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很多人意识里只有两种情况,要么继续续签,要么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合同到期后单位却签派遣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入职该公司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将员工转达了劳务派遣公司,公司这样的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从表面上看,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但是转到劳务派遣公司时该公司就应当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里及时,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因此,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果你们都是被派遣的,则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则可以认为该劳务派遣合同是无效的,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延续的,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行动建议

1、公司将你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的。

2、如果公司的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则可以认为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延续的。

3、你是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4、如果公司拒不签订,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

5、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的。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以上就是“合同到期后单位却签派遣合同,合法吗?”的具体回答,小编需要强调的是,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续签的意愿,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并且以签署派遣合同的方式规避法律风险的话,员工有权利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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