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5973人看过
导读: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吸毒本质上就是一种慢性自杀的行为,有绝大部分的吸毒成瘾以后的这部分人员甚至可以做出弑亲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的,所以吸毒这种行为的核心还是会毁了当事人的,至于说吸毒对社会造成的各种影响更是罄竹难书的。我国公民其实都应该真正的去了解一下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吸毒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抓到后,面临罚款、拘留,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 片不满200克、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 药品、精神 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有哪些?

1 、走私毒品罪(第 347 条);

2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第 347 条 ) ;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 348 条 ) ;

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 349 条);

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第 349 条 ) ;

6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7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 351 条 ) ;

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 352 条);

10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11 、强迫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12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第 354 条 ) ;

13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第 355 条 ) 。

由此可见,吸毒在我国一般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如果当事人只是吸毒并没有贩毒的这种行为的话,是会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并且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吸毒成瘾的瘾君子公安部门会对其进行强制戒毒,但是有些吸毒的人员其实就是以贩养吸的,有贩毒行为就已经触犯刑法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