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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年假怎么算的?工资怎么计算?

时间:2024-02-21 01:23:11 浏览:5147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法定的年假怎么算的?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年假,是国家规定的给劳动者的假期福利,虽然每个单位对年假的具体实施政策有所不一,但是国家对年假的规定是一致的。国家在对劳动者法定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及年假期间各种情况下工资的计算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法定的年假怎么算的?工资怎么计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法定的年假怎么算的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工资怎么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休年假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根据国家的规定,法定的年假怎么算的?相信看完上面的所有内容,你应该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我国,每一位劳动者都享有享受年假的权利,在未能享受到年假的时候,也应该享受到年假工资等的补偿,这是单位对劳动者一年的辛勤劳动的一点小小的犒劳,当我们的权利受到用人单位的损害的时候,一定要用劳动法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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