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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3-03 07:30:29 浏览:1001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房产赠与指的是房屋人将房屋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识表示,并且赠与人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房产赠与公证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从古代就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一说。有些人的房产是会涉及到房产赠送、房产继承等相关问题的,总之,房产是对所有人都十分重要的,房产赠与公证规定是什么?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房产赠与公证规定是什么?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相关知识,我们从上文中了解到,民法通则里有详细的规定,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如果没按规定办就会需要个人负责,并且所需材料我们也在上述详细的写出了,具体案情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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