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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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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2952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大学毕业生初到职场,应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被单位录用后,记得要求对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而实际生活中,不签合同的情况大量存在。这种没有书面合同,双方保持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赔偿。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从几方面入手?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三、哪些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综上所述,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几方面入手,包括看员工是否提供了劳动、是否从单位获取报酬,并接受其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经过认定,情况属实的,单位要补签合同,并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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