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银行纠纷 >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8739人看过
导读:1、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2、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在现实的生活中,异地购买物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支付的种类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的,有现金支付,支票支付,网上支付等等。小编今天为你介绍一种托收承付的支付方式,那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为你一一解答,方便大家了解。

简介

托收承付结算又称“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适用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该结算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

结算起点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

适用范围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

(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适用条件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我们可以看出要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支付的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这几种企业才适用于这种支付。另外还要在支付前双方填写托收承兑支付合同才能顺利地进行,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银行纠纷相关

  • 456次阅读
  • 1、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发生或者依托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交易,不论交易双方是否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交易双方均为外国人,交易双方均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交易一方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2024-02-21 993次阅读
  • 2023.03.06 9525次阅读
  • 379次阅读
  • 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2024-02-24 1284次阅读
  • 2023.03.13 25537次阅读
  • 301次阅读
  •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自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案件,终止审理案件,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补正裁判文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2024-03-02 1275次阅读
  • 2023.03.12 2017次阅读
  • 47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银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银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